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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民国总理 缘何死于非命

2000-10-2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来新夏 我有话说

清末民初政坛上曾有一位涂抹着历史过渡时期浓厚色彩的著名人物,那就是晚清尚书、民国首任总理唐绍仪。他宦海浮沉五十年,经历过若干重大政治风暴和漩涡,终而死于非命,成为一位引人议论的历史人物。

唐绍仪虽在清末居于高位,但他既不是书香门第,也不是封建科举制度下的“正途”出身。他于1862年1月2日(清咸丰十年十二月初三)出生在广东香山县唐家湾一个有一定“洋味”的家庭中,父亲唐巨川是茶叶出口商,族叔唐廷枢是李鸿章手下的洋务人员。唐氏本人则在二十三岁时就以清朝第三批留学生资格出洋。经过七年苦读,接受了西方教育后便奉命归国任职,不久即派往朝鲜,开始了在朝鲜的十六年外交生涯。他在这段漫长的宦途中不仅历练了政务才智,还结识了野心勃勃的袁世凯。他在袁世凯的支持下,清末任津海道、邮传部尚书;民国建立后唐被优选为首任总理,成为显赫一时、享誉中外的政坛大老。抗战发生后,他由香港还居上海,由于他的政治声望引起敌伪的注意,故被视作“以华制华”傀儡的最佳猎物,计划由唐组织全国性伪政府,取蒋介石地位而代之。日本许多特务首要如谷正之、土肥原等和汉奸陈中孚、温宗尧等频繁往来于唐府,于是唐绍仪出任伪职之说通过各种渠道在流传散播。

唐绍仪是历经政治风云,老于世故的成熟政治人物,对于自己出处的荣辱得失,是有充分考虑的;但又以身居日寇包围中的孤岛上海而不愿得罪任何一方,便采取与各方暧昧不明的态度,这就不能不引起各方的揣测,而置自身于险境。

国民政府在抗战初期还有所顾忌,不敢公然与日伪勾结,若唐绍仪出主南北统一的伪政府,可能会拉走一些党国显要而使其大扫面子,这对蒋介石的地位显然构成威胁,加以传说蒋与唐曾有宿怨,因此决心演出杀鸡儆猴的把戏来威慑异己,而责成军统执行。

1938年9月30日晨9时许,经过军统方面的精心策划安排,一辆黑色小轿车载着三个不速之客停在福开森路上一座漂亮的花园楼房前,两个商人打扮的人各携小木箱,另一人原系唐府旧随从人员谢志磐。正因为谢是经常来往的旧人,所以应门者毫不犹豫地将来客让入客厅,并从楼上请下主人后即退出。时间仅仅只有十几分钟,客人就携箱辞出登车疾驰而去。正当门卫有所疑惑时,客厅中已传出主人被害的呼叫声。原来唐绍仪已被谢志磐等三人奉军统之命所砍杀,横尸厅堂。次日,这一惊人消息不仅遍及沪滨,而且各报又竞相刊发具体情况,成为社会各界议论不休的话题。

刺唐杀手无疑是军统所派,据台湾出版之《中外杂志》所载军统北平站站长的回忆录中说:“因唐已定意作汉奸,故予处决。”此为“必杀论”。

1987、1989年曾在珠海召开过两次唐绍仪研讨会,唐绍仪之死成为会议的热点,沈醉先生也与会并发表了意见。他原是个中人,应该深知其事,并能作出准确解释和判断的。他认同刺唐是军统的奉命行事,但却称这是“误杀”。我不能苟同“必杀”与“误杀”的说法而在会上提出了“错杀论”。所谓“必杀”者是罪有应得之杀;“误杀”则是二人同行,应被杀者未中而不应被杀者却被杀,方能称为“误杀”,以示被误杀者为无辜。军统刺唐则是处心积虑,精心策划,由专人执行专案,断然“处决”未构成犯罪事实的“罪犯”,岂非“错杀”!当时国民党政府也已在事实上承认“错杀”,所以事发之后,军统即于10月1日建议“专电慰问唐氏家族,或由中央明令褒恤”,10月5日,由国民党政府明令褒扬,拨发治丧费5000元,宣付国史馆立传以掩饰其“错杀”之误。唐绍仪与日伪有所往来,态度不够明朗,确实未能善保晚节;但终究没有扮演傀儡角色,而且还表示过“如要我和子玉(吴佩孚)出作傀儡则万难办到”的决心,则仍可称“晚节未失”。对于唐绍仪之死应该说是“晚节未失,惨遭错杀”。

(摘自来新夏著《邃谷谈往》,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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